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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
颁布单位: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1.03
法规编号:
F1M110120240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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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十四号。为保护传承发展汉调二黄艺术,推动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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