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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颁布单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4.11.22
法规编号: F16205420240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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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为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等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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