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行政复议管辖权的通告 |
颁布单位: |
西安市人民政府 |
颁布日期: |
2024.07.03 |
法规编号: |
F142054202400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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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市政告字(2024)3号。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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