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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颁布单位: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2.01.29
法规编号: F13110120220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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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120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制度,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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