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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布日期: 2024.04.27
法规编号: F12205420250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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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陕卫体改发(2024)27号。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要求,2024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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