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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总工会
颁布日期: 2024.11.06
法规编号: F122054202400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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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陕人社发(2024)32号。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含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实习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工单位的工伤风险,推动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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