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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12.03
法规编号: EGA110120250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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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十五号。为了加强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简称名城)保护管理,弘扬历史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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