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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4.29
法规编号: EG7110120240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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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20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决定》于2024年1月16日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4年3月27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2024年4月29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自2024年4月30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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