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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12.01
法规编号: E3G110120240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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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四十六号。《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的决定》于2023年10月27日经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30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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