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 |
颁布单位: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颁布日期: |
2025.05.30 |
法规编号: |
E331101202500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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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十八号。《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于2025年4月29日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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