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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5.05.30
法规编号: E33110120250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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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十八号。《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于2025年4月29日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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