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云政办规(2023)1号。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州、市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