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辖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颁布单位: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颁布日期: |
2023.12.27 |
法规编号: |
E14205420240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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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成府规(2023)7号。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重新划定我市市辖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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