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颁布日期: |
2025.02.17 |
法规编号: |
E122054202500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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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川商规(2025)1号。为规范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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