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川市监规发(2024)4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