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公告 |
颁布单位: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 |
颁布日期: |
2024.01.01 |
法规编号: |
E122054202400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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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川财规(2024)1号。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川财综〔2017〕17号)第一条规定的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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