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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3.11.08
法规编号: E122054202300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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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川办规(2023)4号。经评估并报省政府同意,2018年11月30日印发的《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88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1月30日。《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修改为“本办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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