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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
颁布单位: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2.01
法规编号: DKA110120240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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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4号)。为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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