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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 三亚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4.01.03
法规编号: D762054202400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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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三府规(2024)1号。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三亚市政府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2023年12月21日,经八届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三亚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三府规〔2022〕11号)等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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