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琼卫规(2024)11号。为全面推进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和促进医疗药品信用监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乐城先行区“卫生+药品”一体化监管(以下简称医疗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工作,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国卫监督发〔2017〕58号)、《海南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琼卫规〔2024〕1号)、《海南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琼药监规〔2023〕1号),结合乐城先行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