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颁布日期: |
2023.11.20 |
法规编号: |
D722054202400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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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琼人社规(2023)3号。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特定群体,切实保障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促进我省工伤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在全省范围试行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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