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
颁布单位: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12.04
法规编号: D5G11012023006040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为促进华侨华人在本市开展文化交流合作活动,推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建设,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