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3.07.19
法规编号: D4820542023003979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为了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对外交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