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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颁布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4.02.07
法规编号: D46205420240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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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深府规(2024)2号。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更好地保障市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就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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