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
颁布日期: |
2025.05.14 |
法规编号: |
D1220542025003044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豫人社规(2025)1号。为做好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