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体育局 |
颁布日期: |
2024.10.28 |
法规编号: |
D1220542024006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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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豫教监管(2024)278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非学科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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