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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布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03.12
法规编号: C66205420250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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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厦府规(2025)4号。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决定对高排放机动车继续实施限行措施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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