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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福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4.01.08
法规编号: C64205420240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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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榕政规(2024)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同意,将福州市四城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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