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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两项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颁布单位: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3.27
法规编号: C6111012024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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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吴号。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确保本省地方性法规与党中央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维护法制统一,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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