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安徽证监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自贸试验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安徽证监局 |
颁布日期: |
2022.01.20 |
法规编号: |
C5220542022007568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皖金(2022)8号。为进一步促进安徽金融业对外开放,规范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股权投资业务试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