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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保护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规定
颁布单位: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5.06.05
法规编号: B5U1039202500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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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绥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第27号。为加强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哈尔滨市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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