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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通辽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01.07
法规编号: A7B205420250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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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通政发(2025)4号。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纳入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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