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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通辽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06.04
法规编号: A7B205420250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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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通政发(2025)103号。为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市政府办公室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修改和废止的政府规章、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分别开展了专项清理,经研究,决定修改文件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5件。对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于修改的文件,各地、各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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