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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4.12.27
法规编号: A76205420250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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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4)127号。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厅)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批次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于2024年12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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