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包府办发(2007)143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颁布日期: |
2024.06.03 |
法规编号: |
A762054202400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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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包府办发(2024)52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有关规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07〕143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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