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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4.05.20
法规编号: A76205420240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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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4)44号。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4〕18号)等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对以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厅)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于2024年5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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