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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一批下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3.08.24
法规编号: A762054202300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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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3)114号。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保障园区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3〕17号)要求,市级有关部门梳理第一批下沉工业园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部分委托和帮办代办服务职能以委托、代收代办、代收转办方式下沉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园区事园区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本级委托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本级下沉工业园区代收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本级下沉工业园区代收转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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