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包府办发(2022)105号。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和交易监管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37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