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2.07.28
法规编号: A7620542022006553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2)10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加强我市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7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44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规范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制定本办法。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