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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包头市邮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12.03
法规编号: A751101202400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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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包头市邮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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