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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颁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11.02
法规编号: A731101202300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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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十七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法治呼和浩特建设,促进首府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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