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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颁布日期: 2024.06.11
法规编号: A722054202400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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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内公通字(2024)90号。为规范自治区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3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号)、《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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