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等11部门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
颁布日期: |
2024.03.11 |
法规编号: |
A722054202400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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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内农牧厅规(2024)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2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9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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