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3.12.31
法规编号: A7220542024000738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内政发(2023)27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