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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企事业单位经营性种植、养殖取用水纳入农牧业生产取用水范围时限等内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3.12.01
法规编号: A722054202300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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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内政字(2023)192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全区水资源税试点改革进展情况,现就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经营性种植、养殖取用水纳入农牧业生产取用水范围时限等内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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