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颁布日期: 2023.05.23
法规编号: A7220542023004880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内文旅办字(2023)192号。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以下简称“自治区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拓展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提升非遗传承实践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政策文件,结合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