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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颁布单位: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6.13
法规编号: A3G104320240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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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为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延续邢台城市历史和文脉,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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