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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
颁布单位: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颁布日期: 2025.01.17
法规编号: A211043202500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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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天津市人民代表会公告(第十二号)。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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