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签约家庭医生的超转人员取消首诊转诊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颁布日期: |
2024.02.26 |
法规编号: |
A1220492024061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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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京人社超转发〔2024〕4号。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京卫基层〔2023〕22号),规定签约城乡居民医保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取消首诊转诊政策。为进一步方便超转人员就医,现对签约家庭医生的超转人员取消首诊转诊,具体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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