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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3.12.04
法规编号: 402003202300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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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国知办函保字(2023)992号。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3〕435号)要求,经综合评审和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筹建名单,筹建期为3年(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现请相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指导各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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