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电视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
颁布日期: |
2023.11.03 |
法规编号: |
3340032023005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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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广电办发(2023)341号。根据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部署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开展电视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自2023年11月起,各电视机生产厂商要将制作完成的《电视收看“明白卡”》装入电视机包装箱内的说明材料中,同时在电商销售页面、线下实体销售和厂商入户安装电视机过程中,将“明白卡”内容向用户明确展示,并告知用户只有开通有线电视或IPTV方可收看电视直播频道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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